| 重庆市潼南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,(原潼南县消协)成立于一九八六年六月十八日,经潼南县人民政府批准成立,二○○二年七月一日再次更名为重庆市潼南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,经重庆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批准为法人事业单位。 潼南消委会现下设18个分会,34个投诉站,现有理事49名,专职工作人员5人,其中行政编制1人,事业编制4人。 潼南消委会在潼南县委、县政府、重庆市消委、县工商局的领导下,认真宣传贯彻落实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和《重庆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》,认真履行《消法》赋予的职能职责,认真受理消费者投诉咨询,引导大众消费,化解社会矛盾,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,为潼南县经济发展做出应有贡献。 十九年来,在历届消委会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下,共受理消费者投诉4687件,已经解决4687件,解决率100%,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456.19万元,不予受理投诉273件,其中欺诈行为加倍赔偿17件,赔偿金额3.47万元,移送有关行政部门查处侵害消费者权益案件32件,罚没额23万余元,接待消费者来信来电来访及咨询12万余人次,收到各类表扬信封98,锦旗18面, 潼南县消委会先后于一九九八年至二○○二年连继五年被重庆市消委会评为优胜单位,并多次得到县领导和广大消费者好评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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